《选举法》第29条规定的原文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可以说,如果没有藏头诗的出现,二审对于公诉方而言就是一次大捷,李庄案也有可能就真的被办成了事实清楚、程序合理的铁案。3月6日,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李庄案,他认为这个事情是打黑除恶整个斗争中的一个插曲,事实清楚、程序合理,按中国的法律来处理一个律师,不该引起这么多人的大惊小怪。
李庄事件:黑律师、免费嫖宿与藏头诗在回顾了这场颇具戏剧性的刑事审判的基本法律过程之后,本节将深入分析李庄案前后的三个关键性事件,即中青报报道事件、李庄嫖娼事件和藏头诗事件,通过这些事件来显示职业化与大众化的两种法律价值观在李庄审判中的矛盾冲突。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在这次会谈中,李庄指使吴家友贿买警察,为龚刚模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作伪证,但李庄本人否认贿买警察的事实,并认为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真相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他只是在履行自己作为律师的职责。12月26日,法院向被申请出庭的8位证人中的7位(均为犯罪嫌疑人或处于强制措施之下)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另一位证人(龚刚模妻子)因为北京就医而采取电话联系方式,结果8位证人均表示不愿意出庭作证。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的过程中,李庄先是拒绝回答问题,然后以专业律师的口吻和他的两位辩护律师一起与公诉人展开唇枪舌战。而在一年之后的今天,这些声音都纷纷沉寂了,过去一年里新发生的奇闻怪案已经太多太乱,似乎没有人再有时间和心情来反思李庄审判中相互矛盾的两种法律价值观。
虽然这两次谈话的具体内容至今都不得而知,但从二审出人意料地开庭审理与李庄一反常态当庭认罪的事实中可以推测,重庆方面与李庄在二审前有可能达成了某种共识。由于看守所要求律师会见必须有办案单位陪同,李庄、马晓军与龚刚模的整个会见过程都有江北公安分局的干警在场,李庄还因此与在场的干警发生了语言冲突。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假如我们做个试验,有一天,让这位姓孔的教授和那个姓药的同学走在大街上让素不相识的百姓们打量观望一下,看看到底谁从外表上更像罪犯?估计这个试验的结果会让孔教授倍加气愤而真的成为一个怒汉。
作为人,当我们无法证明一种罪恶时,是否可以宁愿给予某种正面的信任?试想,如果我们执拗地坚持人性本恶,宁可错杀,不可放过,那么这个世界是否还值得我们生存和留恋?看过这部影片,环顾今日中国庞大而复杂的司法环境,让人感叹的是,让良知和理性成为这块土地上的中坚力量,不知道还需要多少代人的努力。我只是觉得,当我们要把一个年轻人送上电椅之前,难道我们就不能在这个房间里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吗?这位谁都不知道他的姓名的第X号陪审员是建筑工程师出身,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员。我觉得将其翻译成十二个争辩的人或许更为贴切。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
于是,这十一个人中有些人开始愤怒了,他们当中有人想着早点去看球赛,有的人急着想去看股市行情,有人想去尽快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也有人随大流完全没有主见,他们大都希望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然后尽快离开这个闷热得让人难忍的休息室。你看人要看气质,你不要看什么肤色啊、五官啊,要看气质。
我们看到,人性中的公平、理性、良知、偏见、虚荣、恻隐、自私都在这部经典作品里得到最好的诠释。网络上,跟随在孔教授的发言后面的是众人们的腾腾杀气和阵阵狂欢。由12个男人组成的陪审团需要对一个涉嫌杀害自己父亲的男孩子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我想,这也许是我们人类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之一。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孔庆东的这些言论,我几乎下意识地会想到电影《十二怒汉》中某张陪审员的脸,狂躁、执拗、偏激、武断、暴戾、冷血,自以为是再加上似乎与生俱来的咋咋呼呼。但是,孔庆东作为一位在北京大学教书的高级知识动物,在21世纪的今天还在说他长的是典型的杀人犯的那种面孔以及满门抄斩这等话语,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不胜唏嘘。药家鑫是否应当被判极刑,法院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做出裁判。在一家名为第一视频的网络媒体上,当主持人说在法庭上的药家鑫看上去很天真很学生气而不像是一个杀人犯的样子时,孔教授怒火中烧:天真?……真正天真的是你。
男孩最终被判为无罪,影片到此结束。他随手在一张雪白的餐巾纸上给我写了几部与法庭案件内容有关的美国电影。
如果不是在大学的教室里强制性地放映,今天80后的年轻人估计没有耐心把它看完。对于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自首情节,孔教授还说: ……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过了一定的界限,你怎么自首都是没有用的。
他所以能这样想,凭借的是一个普通人基本人性中的理性和良知。依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十二个人中有一个人对定罪持反对态度,本次庭审将陷于失效或面临重审。这是一部50多年前的黑白电影,开场非常沉闷。由于有太多解不开的谜团以及无法证明的怀疑,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已经可以理解和接受疑罪从无的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九十年代初,我在美国的一所法学院读书。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气质。
他长的是典型的杀人犯的那种面孔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就因该市八台镇党委副书记吕净一举报其问题,雇凶将吕妻杀害,致吕本人重伤。
进入 展江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天价酒 。在这部在中国生效的国际法中,第33条是专为保护举报人而制定的,其内容为:每个缔约国应该考虑将适当的法令结合进国内的司法体系,以保护任何这样的个人:此人出于良善信念和基于充分理由而向能力当局举报任何有关与本公约一致的公认侵犯的事实。
那么时至今日,他们怎么还背负着内鬼的恶名呢?近日,据央视等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天价酒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开过三个会,主要围绕两个议题:第一,要求各个部门追查泄密人,到底是谁泄的密,怀疑肯定是内鬼,一旦查出要严惩。对于媒体而言,没有线人的帮助,要揭开许多腐败案件的内幕是难以想象的。
第二,跟外宣部门商量如何应对媒体采访,坚决要求任何人未经同意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那么时至今日,他们怎么还背负着内鬼的恶名呢?这说明,一些掌握特殊权力的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非但没有受到法制的约束,而且其基本的价值观念还可能是违反法律精神的。国内即使还没有出台《举报人保护法》,但是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和《反腐败公约》,本来足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行为。深喉为前联邦调查局副局长,如果按照某些人的逻辑唤作内鬼,这位已经作古的举报人地下有知会做何念想呢?作为法制的进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批准联合国大会2003年《反腐败公约》。
其中最知名的,当属1972年前后向《华盛顿邮报》爆料水门事件真相的深喉。被称为白宫书记的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曾强令检察、纪委、公安等机关干部,罗织罪名,对举报他问题的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进行报复陷害,导致举报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
人们不得不担心,那个举报人一旦被查出,会面临怎样的下场?根据以往的类似经验,举报者一旦被曝光,往往会面临各种打击报复。问题是,即使国内还没有出台《举报人保护法》,但是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和《反腐败公约》,本来足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行为。
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国企,身份比较特殊,一旦有勾结型腐败可能因为利益输送和均沾而导致皆大欢喜,就很不容易见光。因为官场和垄断央企的腐败案(如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案)时有发生,遏制腐败的呼声和力度也越来越大,中纪委等反腐机关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举报人的贡献。
这样看来,举报者更应是反腐败机关和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他们太不容易了深喉为前联邦调查局副局长,如果按照某些人的逻辑唤作内鬼,这位已经作古的举报人地下有知会做何念想呢?作为法制的进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批准联合国大会2003年《反腐败公约》。其中最知名的,当属1972年前后向《华盛顿邮报》爆料水门事件真相的深喉。对于媒体而言,没有线人的帮助,要揭开许多腐败案件的内幕是难以想象的。
被称为白宫书记的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曾强令检察、纪委、公安等机关干部,罗织罪名,对举报他问题的安曙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国福进行报复陷害,导致举报人在狱中非正常死亡。那么时至今日,他们怎么还背负着内鬼的恶名呢?这说明,一些掌握特殊权力的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非但没有受到法制的约束,而且其基本的价值观念还可能是违反法律精神的。
问题是,即使国内还没有出台《举报人保护法》,但是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和《反腐败公约》,本来足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行为。因为官场和垄断央企的腐败案(如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案)时有发生,遏制腐败的呼声和力度也越来越大,中纪委等反腐机关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举报人的贡献。
中石化这样的大型国企,身份比较特殊,一旦有勾结型腐败可能因为利益输送和均沾而导致皆大欢喜,就很不容易见光。人们不得不担心,那个举报人一旦被查出,会面临怎样的下场?根据以往的类似经验,举报者一旦被曝光,往往会面临各种打击报复。